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乐山监管分局 关于印发《乐山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09 14:58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县、自治县支行,市级有关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乐山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乐山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docx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民银行乐山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乐山监管分局
2022年9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