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举行《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05 16:01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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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听取民意、集思广益,根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相关规定,决定举行《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地点: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320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二、听证事项

(一)《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设定的限制性和禁止性规定是否合法合理。

(二)《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对涉及单位和部门设定的职能职责和应履行义务是否恰当。

(三)对《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其他意见建议。

三、参加人员

(一)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报名顺序、所持观点、所在行业、从事专业等情况从报名人员中选取15—20人参会。报名人数不足时,由立法起草小组邀请。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旁听人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名额5—10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经确定后将另行通知。听证陈述人、听证旁听人届时应携带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护照)参加听证会。

(三)听证列席单位代表:有关市级部门和县(市、区)派1名负责同志参会。

(四)邀请市司法局、市人大、部分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参加。

四、报名要求

听证参加人根据报名的类别,须分别填写《听证陈述人报名表》(见附件2)或者《听证旁听人报名表》(见附件3)。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在会前书面告知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下午6点。

五、联系方式

(一)报名电话: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0833—2105575。

(二)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电子邮箱:329192421@qq.com。

六、其他事项

报名期满,无听证陈述人报名,由《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小组邀请有关市级部门和县(市、区)代表、市司法局、市人大、部门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街道社区代表、企业单位代表等以座谈论证会的形式进行讨论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

附件:1.附件1: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docx

            2.附件2:听证陈述人、听证旁听人报名表.doc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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