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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住建复〔2019〕18号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 2019-07-29 19:00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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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谢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我局已认真组织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五通桥区乡镇污水建设情况

五通桥区12个乡镇,除纳入城区管网进行污水处理的3个乡镇外,已建成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在建的3个分别为西坝镇、金粟镇和石麟镇。截至目前,西坝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已安装完成,正在调试中;金粟镇正在进行设备采购;石麟镇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因省级道路塌方正在抢修,暂处于停工状态。

二、全市PPP项目实施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建管,全区域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安排,20177月含五通桥区在内的6个县(市、区)乡镇污水设施项目纳入“乐山市城乡污水综合治理、五通桥茫溪河综合治理与工业园区供水打包PPP项目”。201811月,全市城乡污水PPP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进入转段程序。由于部分县(市、区)在实施过程中实际工程量不断增加,已超出可研批复金额近1亿元(如沐川县、金口河区、夹江县已超出原可研批复1倍左右),且部分县(市、区)财政现有财承已无法承受所需注册资本金(如五通桥区需提供2.2亿元资金作为注册资本金,现有财承无法支付),导致我市“乐山市城乡污水综合治理PPP项目”存在融资瓶颈,转段工作停滞,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三、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四川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三年推进方案》要求,我市将在2019年完成211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正常运行,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50%。

为解决各县(市、区)乡镇污水设施建设进度慢和资金缺乏的问题,20194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暂停乐山市城乡污水综合治理PPP项目,转由县(市、区)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授权模式,确定建设单位,并将未完成乡镇污水项目纳入地方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有效解决项目手续和建设资金及后期运营相关费用等问题,确保剩余项目顺利推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促指导,特别是进度滞后的部分乡镇,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到项目、到人头,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两月召开推进会、季度一总结”,确保项目尽快建设、尽快投用积极协调发改、生态环保、水务、财政等部门,形成推进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各项问题,打好2019年收官之战。

感谢您对乡镇污水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18880417918

附件:乐住建复〔2019〕18号附件:办理乐山市人大代表建议征求意见函(五通)_3873.doc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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