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住建复〔2019〕20号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但淑香等4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我市药物性和化学性废物处置中心”的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经与市生态环境局对接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建议“尽快成立我市处置中心”
按照原省环保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规划(2017-2022年)>的通知》,我市无新建药物性和化学性废物处置中心的项目,故短期内我市无法新建药物性和化学性废物处置中心。
二、建议“从节约整合资源目的出发,可在我市医废处置二期项目中纳入上述内容”
我市新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二期可研设计以及环评批复采用的是高温灭菌工艺,由于该处置工艺无法有效处置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故我市新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二期建成后仍无法将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纳入其处置范围。
三、建议“若短期不能建成,请环保部门尽快推荐有资质单位来接洽。”
依据《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规划(2017-2022年)》第三条(三)大力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指出:“依托区域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妥善解决药物性和化学性废物处置需求,实现对辖区医疗废物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置。”。经咨询省生态环境厅,目前省内持证且对外正在开展经营活动的持证经营企业主要为以下3家企业:
1.中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先军电话:13198617666
2.阆中市时代安全处置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丽琼电话:15984888669
3.四川绿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林电话:13982796000
下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将积极与其对接,争取项目和投资,力争早日建立我市药物性和化学性废物处置中心。
感谢您们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陇昕骊 联系电话:18981393901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