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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办理答复(乐住建复〔2020〕18号)

发布时间: 2020-07-14 11:13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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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中伟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各区县乡镇污水处理给予考核奖补”的建议,转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组织研究,按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全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各地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站)179座(另有29个乡镇生活污水接入城区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总设计处理规模8.93万吨/日,配套管网长度615公里。178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其中73座正式运行,105座试运行),剩余1座已完成建设工程量的90%。

二、资金筹措情况

(一)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在生态环保领域及污水治理领域方面支持力度较大,我局已积极引导各县(市、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向上争取生态功能区域转移支付、环保专项资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补助资金、新增债券资金等各类补助资金,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此外,经报请市政府同意,我局已将《地方污水处理运行费用纳入省财政转移支付予以解决的建议案》报省人大会议。

(二)按照《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要求:“2020年底实现污水处理费标准与污水处理服务大体相当”,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将启动污水处理费标准的调价机制,缩小处理费收费标准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差异,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中省各类环境保护、小城镇发展等政策导向,指导和鼓励各县(市、区)通过自筹、争取专项资金等办法,千方百计多渠道融资,解决项目后续运行资金,确保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龙祥绪  联系电话:2101765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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