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

“裕鑫苑”小区小区道路及外墙维修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告 乐房产中心公〔2021〕11号

发布时间: 2021-02-24 16:53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裕鑫苑”小区全体业主:

乐山市市中区裕鑫苑小区业委会向我中心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维修内容:小区道路及外墙维修。

业主表决情况:

你小区道路及外墙维修,申请使用维修资金532047元,涉及相关业主242户。此次共242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产权面积共18096.77平方米。经书面表决,174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71.90%,产权面积12662.36平方米,占总面积的69.97%;68户反对,占总户数的28.10%,产权面积5434.41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0.03%。

根据《民法典》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公示期: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1日)内,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本公告在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szjj.leshan.gov.cn/)

特此公告。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1年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电话:0833-2134404

网站标识码:5111000014          蜀ICP备11010642号-2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