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成立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家库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决定选聘专家成立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征选范围
专业领域须涉及消防、化工、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自控等消防安全相关专业及岩土、施工、监理、勘察等专业符合条件的个人。
二、专家库专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坚持原则、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工作严谨,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
(三)具有1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管理、消防的工作经历;
(四)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设备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副研究员、副教授以上任一高级技术职称;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六)对个别特别优秀、工作业绩突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独立判断和分析问题能力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执业资格或从业年限等要求;
(七)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未被纳入征信失信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入库专家专业类别
(一)市危大工程专家
1.基坑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建筑边坡工程;
6.拆除工程;
7.暗挖工程;
8.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孔桩工程;
(4)水下作业工程;
(5)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6)大体积混凝土双层或多层钢筋绑扎工程;
(7)便桥、临时码头;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消防审查验收专家
1.房建、市政类工程;
2.其他29类建设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煤炭矿山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民航工程、商业与物资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粮食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核工业工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有色金属工程、石化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机械工程、航天与航空工程、兵器与船舶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
(三)勘察、设计专家
房建、市政工程。
四、专家库专家权利和义务
(一)专家权利
1.专家有权被邀请参加我市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论证、施工图审图质量抽查、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性专家咨询等工作;
2.专家进行独立评审或论证,出具专家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3.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专家有权了解技术服务活动目的,认为技术服务所依据的信息不充分时可以要求补充相关资料;
4.对不适宜参加的项目有权申请拒绝参加;
5.专家有权接受技术服务报酬;
6.专家有权直接向我局或行业协会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专家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客观和科学地进行咨询论证;依照法律法规出具专家意见,并对所提出的咨询论证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2.自觉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咨询单位的商业秘密,对所知悉的技术服务事项以及相关资料严守保密规定;
3.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受理的技术服务;因故不能参加技术服务,应及时告知委托单位;对与专家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咨询事项应主动申请并回避;
4.服从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支持灾后工作、重大活动、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及技术指导及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并提出专家意见;
5.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报备我局。
(三)回避情形
以下情形,专家应该主动申请回避:
1.技术服务项目与专家有利益关系的;
2.参与项目竞争的直接竞争者和间接向项目提供服务的;
3.项目单位的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
4.项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5.与项目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
6.由于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项目技术服务的。
五、专家库的管理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
(二)建立专家定期考核制度,对每位专家实行定期考核。考核每三年进行一次。
入库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
1.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2.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有关咨询活动的;
3.不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
4.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5.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入库专家,需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
1.工作单位、职称、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2.因特殊原因不能胜任专家工作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退出专家库。
3.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等原因不能胜任专家工作的,应当及时提出申请,退出专家库。
六、申请入库程序
(一)专家报名入库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批准的程序。
(二)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专家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并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3月10日前由所在单位汇总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309房间(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专家名单,经公示后公布。
附件: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家库专家申报表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日
(联系人:万凤群,联系电话:213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