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2021年第3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一、证书领取须知
1.受理通知单原件(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如无法提供受理通知书,需法定代表人带情况说明及以下材料办理取证,说明中应明确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负责);
2.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邮寄方式: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邮寄方式: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全套(交件时已交回的除外,新办企业除外)。??
凡以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取得资质的申请人,至本通告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接受主管部门核查。经核查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相符的,由本机关向社会发布核查公告,申请人凭公告方可从事被许可行为。经核查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除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申请人限期整改;经整改30天内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回其相应资质,记入不良信用记录,该申请人不再适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核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依法撤回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该申请人不再适合告知承诺审批方式。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二、证书领取地点
请行政许可申请人按照《通告》上注明的领取地点和时间到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领取、换发证书。疫情防控期间,可选择提前电话预约现场领取,也可以选择邮寄送达领取。预约电话:0833—2523603,邮寄方式领取(须先将“证书领取须知”中的材料通过邮寄至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联系电话:0833-2523603,邮编:614000)
本通告中凡新办、升级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重新进行审核。
备注:通告前,系统将对申报人员进行比对查验,在申报期间请勿变动相关上报人员,以免影响审查决定。
附件:乐山市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2021年第2批次)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日
乐山市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2021年第3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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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办理领证时间:2021年3月3日起) |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申 请 事 项 | 审 查 决 定 | 备注 |
1 | 乐山和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批准 | |
2 | 峨眉山市嘉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批准 | |
3 | 峨边瑞宇劳务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批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不批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1.技术负责人谌伟业绩1存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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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川瑞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批准 | |
5 | 峨眉山胜利建筑有限公司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批准 | |
6 | 四川滨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批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不批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1.技术负责人黄永全业绩1、2存疑。2技术负责人黄成林业绩2存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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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乐山市净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不批准: 1.技术负责人刘龙修业绩1、2存疑。 2.技术负责人周沛鹏业绩2存疑。 3.技术负责人王波霞业绩1、2存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