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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年)》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11-22 08:52     来源: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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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而编制。《规划》全面分析了我省住房发展基础与面临的形势,确定了未来五年住房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全省住房发展的重点任务。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规划》的编制背景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8项重点工作之一。

支撑“一干多支”发展战略的需要。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确定了对内形成“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对外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格局。住房发展与区域发展高度协同,需要建立与“一干多支”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住房供应格局。

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需要。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全省城镇住房发展五年规划。2018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供需状况、人口变化情况,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指导住房发展,稳定社会预期。

二、规划的特色亮点

《规划》按照中央关于住房发展最新要求并结合四川实际,提出了新目标、新措施,可总结为“一个定位”、“一个目标”、“两个体系”、“三类区域布局”、“四项新举措”。

“一个定位”是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

“一个目标”是指在全省住房发展基础良好,户均达到一套房的基础上,提出让全省人民逐步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

“两个体系”是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建立住房市场体系与住房保障体系的要求。

“三类区域布局”是指建立与省委“一干多支”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住房供应格局,住房发展按“一干、多支、三州”分类布局。

“四项新举措”包括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有重点的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建立两清单、优化两类配置、健全两个机制”住房保障机制,构建“人-地-房”挂钩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关于指导思想

《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二是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市场体系与保障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三是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与省委“一干多支”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住房供应格局,全面提升居住品质,让全省人民逐步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四是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二)关于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2年,住房供应体系完善稳定,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持在40平方米以上。住房市场平稳健康,五年新增商品住房供应面积3-4亿平方米。住房保障多元精准,到2022年,通过租、购、补、改等方式满足约380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公租房保障覆盖到城镇常住人口家庭的5%以上。居住品质明显提升,成都市新建住宅绿色标准执行率100%,其他市州力争达到50%以上,全省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0%。

(三)关于住房供应体系

《规划》根据经济规模、人口规模、住房市场规模,分类提出我省住房供应体系。其中,成都市建立“三元”住房供应体系,17个设区市和西昌市完善“二元”住房供应体系,三州构建“二元”住房供应体系。“三元”住房供应体系是形成由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二元”住房供应体系是形成由公租房和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

(四)关于城市住房发展分类指引

《规划》结合全省住房发展现状,提出了与“一干多支”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住房供应格局,即“一干、多支、三州”布局。

成都市首位度高、经济规模、人口规模、住房市场规模占比大,新增住房需求旺盛,对全省住房发展起引领带动作用,列为“一干”。住房发展的重点是加快完善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供给结构,加大供给规模,优化供给结构和布局,防止住房市场大起大落。

17个设区城市和西昌市,该类城市的经济规模、人口规模、住房发展规模较成都市差距较大,在住房市场规模、发展阶段、住房需求方面呈现出更多共性,处于快速城镇化阶段,住房市场亟需提升,列为“多支”。住房发展的重点是稳定城镇住房供应规模,防止土地供应大起大落,提高公租房货币补贴力度,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支持当地居民首次购房和改善购房需求。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不含西昌市)以生态功能为主,房地产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住房市场规模小、市场化程度低,列为“三州”。其住房发展重点是优先保障本地居住需求,支持住房消费,培育住房市场,住房建设突出特色和提升品质,住房建设与旅游度假产业融合发展。

(五)关于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其特点是政府提供政策等支持,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由政府(代持机构)与承购人按份共有产权。同时,因共有产权住房具有住房保障属性,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运行,不得通过上市交易或购买政府持有的产权份额转为商品住房,退出时只能由政府回购,或者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一定年限内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一定年限的,可转让给其他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

(六)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为构建公平公正、标准科学、进退有序的住房保障工作格局,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更好地发挥住房保障在解决群众住房问题中的补位作用,《规划》中提出“建立两清单、优化两类配置、健全两个机制”住房工作保障机制。

“建立两张清单”是指建立保障性住房房源和保障对象清单。通过建立“两张清单”,精准掌握房源信息和保障对象信息,实现房源布局合理、供应稳定,促进“人-房”动态匹配。

“优化两类配置”是指优化配租型公租房和配售型共有产权住房两类配置。

“健全两个机制”是指健全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保障对象进退审核监管机制。完善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保障标准评估方法及调整程序,使住房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完善保障对象的进退审核监管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的保障对象收入和住房等财产情况动态核查机制,将保障对象的申请、摇号、轮候、入住、退出,清晰纳入全链条管理。

(七)关于“人-地-房”挂钩机制

住房市场供求关系受经济发展、人口流动情况等影响,矛盾不断转化。为做好住房市场需求与土地市场供应联动,《规划》提出建立“人-地-房”挂钩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各地根据城镇化和产业发展趋势,结合已供土地开发利用、市场库存及常住人口家庭数量情况,做好住房需求预测,制定住房供应计划。以住宅用地供应和住宅项目规划报建审批为抓手,根据住房供应计划,综合考虑闲置土地规模,合理确定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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