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2020年第17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一、证书领取须知
1.受理通知单原件(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如无法提供受理通知书,需法定代表人带情况说明及以下材料办理取证,说明中应明确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负责);
2.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邮寄方式: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邮寄方式: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全套(交件时已交回的除外,新办企业除外)。
二、证书领取地点
请行政许可申请人按照《通告》上注明的领取地点和时间到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领取、换发证书。疫情防控期间,可选择提前电话预约现场领取,也可以选择邮寄送达领取。预约电话:0833—2523603,邮寄方式领取(须先将“证书领取须知”中的材料通过邮寄至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联系电话:0833-2523603,邮编:614000)
本通告中凡新办、升级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重新进行审核。
备注:通告前,系统将对申报人员进行比对查验,在申报期间请勿变动相关上报人员,以免影响审查决定。
附件:乐山市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2020年第17批次)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6日
乐山市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2020年第17批次) |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申 请 事 项 | 审 查 决 定 | 备注 |
1 | 犍为恒鑫世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级 钢结构工程 专业承包 三级 |
批准 | |
2 | 四川蓝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施工劳务 不分等级 | 批准 | |
3 | 四川省弘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劳务 不分等级 | 批准 | |
4 | 四川朝匠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级 地基基础工程 专业承包 三级 钢结构工程 专业承包 三级 |
不批准: 1.中级职称证书存疑且未提供结构专业。 2.未提供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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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川鸿鑫创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级 公路路面工程 专业承包 三级 公路路基工程 专业承包 三级 |
不批准: 1.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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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乐山市沙湾精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级 | 不批准: 1.未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申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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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四川翘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劳务 不分等级 | 批准 | |
8 | 乐山知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施工劳务 不分等级 | 批准 | |
9 | 四川枫本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 三级 | 批准 | |
10 | 四川岷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级 | 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