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江景小区1幢2单元电梯维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告(乐房产中心公〔2020〕72号)

发布时间: 2020-12-31 10:50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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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1日)

现代江景小区1幢2单元全体业主:

乐山市市中区通江社区和乐山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出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维修内容:1幢2单元电梯维修。

二、业主大会表决情况:

小区1幢2单元电梯维修使用维修资金20240元,涉及共96户,产权面积共11458.13平方米。经投票表决,81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84.37%,产权面积9604.0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83.82%;15户反对,占总户数的15.63%,产权面积1854.06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6条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特此公告。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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