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公告(乐房产中心公〔2020〕70号)
嘉州福地全体业主:
乐山花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我中心申请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小区业主总户数:231户。
2.小区建筑总面积:28757.05平方米。
3.物业服务合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收费标准:住宅/车库:0.7元/月/平方米;商铺:1.0元/月/平方米。
业主大会表决情况:
总投票数230人,专有部分同意的199人,占总人数的86.52%;总投票面积28697.05平方米,同意的专有部分产权面积合计25658.25平方米,占建筑物总面积89.41%。
弃权29人,专有部分产权面积合计2751.49平方米;反对的2人,专有部分产权面积合计287.56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6条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第12条规定,确定物业管理方式,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乐山花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已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同意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物业合同备案若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427791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特此公告。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