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果嘉苑”小区一期围墙拆除及重建、污水井及消防管道维修、路面恢复等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告(乐房产中心公〔2021〕4号)
“青果嘉苑”小区一期全体业主:
青果嘉苑小区一期业主委员会和乐山市祥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出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维修内容:小区围墙拆除及重建、污水井及消防管道维修、路面恢复等。
业主大会表决情况:
小区围墙拆除及重建、污水井及消防管道维修、路面恢复等本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99500元,涉及相关业主176户。此次共176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产权面积共16801.19平方米。经书面表决,132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75%,产权面积13743.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81.80%;44户反对,占总户数的25%,产权面积3057.49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8.20%。
根据《民法典》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公示期:2021年1月9日至2021年1月16日)七日内,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特此公告。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