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州长卷.天玺”小区11幢1单元电梯维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告(乐房产中心公〔2021〕1号)

发布时间: 2021-01-06 14:18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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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州长卷.天玺”小区11幢1单元全体业主:

乐山市嘉州长卷.天玺业主委员会和四川邦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向我中心提出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维修内容:小区11幢1单元电梯维修。

业主大会表决情况:

小区11幢1单元电梯维修本次使用维修资金41200元,涉及相关业主共163户,产权面积共12453.06平方米。经投票表决,114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69.94%,产权面积8694.22平方米,占总面积的69.82%;49户反对,占总户数的30.06%,产权面积3758.84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0.18%。

根据《民法典》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公示期: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5日)七日内,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特此公告。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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