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丨中心城区这10处历史建筑将被挂牌保护
近日,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传来好消息,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将对乐山中心城区海棠湾23号、皇华台75-85号等10处历史建筑进行挂牌保护,这也引起了大家对乐山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的关注。
乐山市作为历史悠久的历史文化名城,是一座独具特色的“山城、江城”,城市山水本地特色鲜明。多年来,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方面的建设工作,如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历史建筑方面,乐山都做了哪些工作呢?
推进历史建筑测绘建档
全市确定62处历史建筑
据了解,2017年9月,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乐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首次提出保护桂花楼皇华台、苏稽、两河口3处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整体历史环境风貌,同时进行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建设。
随后,2020年12月,四川省政府核定并公布了第三批历史文化街区,我市的桂花楼皇华台、苏稽、五通桥两河口共3处历史文化街区名列其中。
而早在2017年11月,市人民政府就公布了《乐山市中心城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根据这份规划,乐山中心城区共确定了46栋历史建筑,主要集中在三处历史文化街区。其中,历史街区(包括桂花楼、皇华台历史文化街区)3栋,苏稽历史文化街区17栋,两河口历史文化街区19栋。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信息化管理,规范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成果。2020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在传统测绘的基础上利用无人机、激光扫描等先进技术手段,大力推进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所有县(市)均已确定了历史建筑,共计62处。其中,中心城区46处,峨眉山市10处,其余县各1处,均已完成挂牌及测绘建档工作,2022年桂花楼皇华台历史文化街区又新增挂牌历史建筑10处,测绘建档工作持续推进中,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推动历史建筑保护
与城市更新的有机融合
按照“结合城市文旅特色打造、提升城市整体建设水平、改善群众人居生活环境”的思路,统筹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支持,推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和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有机融合。
近年来,我市还实施了乐山老城区历史文化遗址修复工作,先后对乐山文庙、老霄顶、龙神祠、嘉州古城墙、古城门、张公桥、桂花楼片区等文化遗址进行了修缮。
并按照民国时期建筑风格,对顺城街、九龙巷老旧小区墙面、门头进行重塑,梳理规范各类管线扎捆入地,补充街巷亮化和氛围灯光,修缮铺装青石板路面,重新规范组织交通路线,利用房屋拆除后空地修建市民休闲文化广场,零星点缀小品创意和雕塑墙绘,街巷沿线小区外环境面貌既修旧如旧,也焕然一新。
持续推进老建筑保护
挖掘展示历史建筑
据了解,我市还实施了苏稽文旅小镇(苏稽历史文化街区)项目,打造1平方公里“回字形”川南古镇景观。不仅新建廊桥、桂花路段防洪河堤、峨眉河亲水平台、苏稽镇入场口三角地带景观牌坊,还打造了儒公桥头、次级入口广场、旅游导视系统及滨河景观,完善了公共厕所、管网铺设和道路整治,对杨码头街3座清代木质结构四合院(总面积2800平方米)进行收储并加固维修,对白蚁腐蚀的木质承重结构进行更换,对屋面小青瓦进行更换以满足防水要求。
与此同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启动实施的乐山中心城区博物馆群建设项目,把桂花楼历史街区约4800平方米的老建筑群修缮改造为嘉州古城墙遗址陈列馆,修缮完工后将适时挂牌公布为历史建筑。
逐步健全保护机制
为历史建筑提供法治保障
小编了解到,为了更好的落实乐山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2019年7月,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的乐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发展改革、文化旅游、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商务、林业园林、城管等部门和有关区政府为成员,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接着,2021年1月,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嘉州古城管理委员会,压实属地区政府的管理职责,明确了古城管理范围和具体管理细则,赋予市中区政府业态规划与调整、市容秩序与环境卫生、街区风貌管理的行政管理权限,进一步加强了嘉州古城历史文化保护,丰富主城区旅游业态,促进游山游城游江深度融合。
目前《嘉州古城保护办法》已经颁布,将为构建完善保护监管机制,细化各级各部门监管职责,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等,进一步为历史建筑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历史建筑挂牌保护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对于这次挂牌保护的10处历史建筑,其确定标准是什么呢?
首先是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在城市发展与建设史上具有代表性;在某一行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具有纪念、教育等历史文化意义。
其次是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反映一定时期的建筑设计风格,建筑式样和细部等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和价值,反映所在地域和民族的建筑艺术特点;在城市或乡村一定地域内具有标志性或象征性,具有群体心理认同感;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再次,体现一定的科学技术价值,建筑形体或空间布局上在一定时期具有先进性;建筑材料、结构、施工技术反映当时的建筑工程技术和科技水平。
最后,其他具有价值特色的建筑。
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
有哪些基本要求
据悉,保护范围的划定,秉承以下原则:一是确保历史建筑的价值和特色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展现;二是活化利用留足余地、尽量减少对正常使用的阻碍,保护范围一般不超出历史建筑本体;三是便于协调所有权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范围不超出历史建筑的产权边界。
在保护范围内,应依法使用和修缮历史建筑,对严重影响该历史建筑风貌的加建、改建及构筑物进行整治或拆除;不得新建建(构)筑物,确因保护历史建筑需要建设附属设施的,应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市政管线、设备更新改造时,需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设置广告、招牌的,不得损坏或遮挡历史建筑核心价值要素,并符合乐山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有关规定,紧邻保护范围的建设工程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历史建筑安全。
同时,在保护范围内,禁止任何对历史建筑构成安全威胁的使用功能;禁止在历史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不得随意增加荷载,不得从事损害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或者其他危害建筑安全的活动;居住用途的历史建筑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或违规改建为“房中房”的,必须进行调整或整改;历史建筑的现状使用功能属于《乐山市中心城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中明确的禁止性使用功能的,必须进行调整,使用功能的调整,除符合《乐山市中心城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外,还应满足消防、环保等相关规定。
历史建筑挂牌,标志着该建筑受法律保护。历史建筑是城市记忆的活化石,作为“看得见的历史”,历史建筑不仅见证了一座城市的发展,更记录下那些逐渐远去的历史痕迹,为城市增添了厚重感,作为城市的一员,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这些历史。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这批挂牌保护的10处历史建筑:
◎民国杜家院子(海棠湾巷23号)——典型川南二进堂四合院
该建筑左邻门额为“定北门高”之帅蘊德先生寓所,前邻古城墙,是一座典型的川南二进堂四合院。该建筑呈四合院布局,坐南向北,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木结构单檐悬山式屋顶,小青瓦屋面,穿斗式梁架,面阔3间18.49米,进深5间32.73米,通高6.2米。建筑中有一天井,后有一庭院。
◎民国帅家院子(海棠湾巷21号)——川南民居建筑
该建筑为川南民居建筑,坐南向北,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木结构单檐悬山式屋顶,小青瓦屋面,穿斗式梁架,面阔3间12.3米,进深2间9.3米,通高5.1米。
◎民国温家院子(海棠湾巷21号)——川西民居建筑
该建筑为川西民居建筑,坐南向北,建筑面积约130平方米。木结构单檐悬山式屋顶,小青瓦屋面,穿斗式梁架,面阔3间11.5米,进深3间10.6米,通高5.8米。
◎民国赵家院子(桂花楼巷80号)——川南民居特色四合院
该建筑是一个充满川南民居特色的四合院,其大门是呈八字形的牌坊式大门。大门左右均有耳墙,天井的东、南、北三面是厢房。整个赵家院子呈二进制,精巧玲珑,古朴典雅,给人以幽静、舒适之感。值得一提的是,院中的镂空梅花墙、太平缸、水烟囱、木雕“龙爪护珠”等,在乐山现存古民居中已难得一见。
◎兴发街34-36号(民国)——具有建筑艺术特色
该建筑为2层木结构建筑,建成50年以上,建筑占地面积89.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79平方米,临街面长度8米,进深11米。在建筑样式、结构、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等方面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反映了当地建筑风貌传统,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
◎兴发街2-32号(民国)——具有时代和地域特色
该建筑为2层木结构建筑,建成50年以上,建筑占地面积366.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33平方米,临街面长度50米。在建筑样式、结构、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等方面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反映了当地建筑风貌传统,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
◎皇华台77-85号(民国)——具有旧时传统民居风格
该建筑为川南民居建筑,2层木结构,单檐悬山式屋顶,小青瓦屋面,穿斗式梁架,建成50年以上,建筑占地面积1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80平方米,旧时曾作寺庙,解放后划拨给人民医院。在建筑样式、结构、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等方面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反映了皇华台片区旧时传统民居风格,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
◎皇华台72号(民国),皇华台42号、44号、58号58号(民国),皇华台46号、48号(民国)——为川南民居建筑群
以上三处历史建筑群落为川南民居建筑,1层木结构,单檐悬山式屋顶,小青瓦屋面,穿斗式梁架,建成50年以上,在建筑样式、结构、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等方面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反映了皇华台片区旧时传统民居风格,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