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丨《乐山市“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规划》出炉
10月9日,小编从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日前印发了《乐山市“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规划》总结了我市“十三五”期间城乡人居环境取得的成效,认为我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重点开展了“美丽乐山·宜居城市”建设,完成了“建设绿色、便捷、特色、和谐、智慧、创新城市”六大任务,重点推进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但我市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发展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仍然突出,短板仍然明显。
因此,《规划》明确了我市“十四五”时期人居环境建设总体部署:通过探索构建人居环境长效机制,系统整合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系统推进“六个城市”(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创新城市)和“四园乡村”(生活舒适的乐园、道德示范的家园、生态良好的田园、乡愁记忆的故园)建设,实现生态优良、住房安居、出行便捷舒适、设施全面补齐、公服提标扩面、特色文化彰显的城乡人居环境总体目标,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规划》提出全面实施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行动。构建区域、城市、社区等全覆盖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体系。坚决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优化区域城市格局,引导市域人口合理分布。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要坚持绿色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服务功能;坚持彰显特色,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坚持民生优先,强化城市安全韧性保障。社区人居环境建设要对标绿色社区,健全基层治理体系,补齐基层服务短板,完善城市基层生活单元,全面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建设。
《规划》还提出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乐山市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以“四大革命”为重要出发点,强化机制、压责任、定标准、抓落实,“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规划》还重点从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城市人居环境建设、乡镇人居环境建设三个方面明确了我市“十四五”时期人居环境建设的具体目标:
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到2025年,全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路径与动力机制基本形成,时限城乡人居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人居环境区域发展格局优化调整,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显著提升,成为全省试点示范和特色经验。
到2035年,全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基本实现,形成协调、统筹、融合的人居环境区域格局,城乡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提升,争创成为全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市区。
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到2025年,城市人居环境建设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结构、功能、布局逐步调整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加快转变,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创新城市建设成效显著,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的空间。
到2035年,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基本建成;人民群众享有适宜的人居环境;基于“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机制基本建立,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
乡镇人居环境建设: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创文、三个“五星”创建为重点,构建“天蓝、山绿、水清、乡美”的集镇环境,以提升城乡居民工作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核心,依法治理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吐乱扔、乱排乱倒、乱搭乱建等集镇环境乱象。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卫生区划片;各职能部门、站所实行包保制,分片、划区压实责任,重点治理乱摆乱放和垃圾清理,使集镇环境乱象、重点区域脏迹等有关问题得到彻底整改,着力营造规范有序、清洁优美、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让人民生活更健康、更美好。
此外,《规划》明确了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政策措施保障,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完善实施机制,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