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整合用水、用电、用气、通信、广电5个报装事项,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协同接入”。申请单位可“一键提交”申请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相关业务,“分头报”转变为“一次报”,申请表由5个压缩至1个。
同时,强化部门间业务协同,对涉及外线工程可联合踏勘的,采用并联审批、联合踏勘、限时办结等多种方式,为实现企业公用事业服务事项提速增效,进一步推动企业公用事业服务事项高效办理。
一、事项名称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具体包含以下办理事项:联合报装、供水报装、供电报装、供气报装、通信报装、广电报装。
二、服务对象
我市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企业(非居民个体用户)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涉及供排水、供电(供电电压等级为10千伏及以下)、供气、网络、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服务。
三、行使层级
市、县级
四、办理流程
(一)办理渠道
政务大厅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综合窗口办理或网上申请办理。
(二)申请人办事流程图
五、申请方式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平台,点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栏,选择具体报装办理事项,提交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二)线下申请:
申请人向当地政务中心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六、申请材料
乐山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业务申请表
七、办理时限
用水用气报装、通信报装和广电报装时间在7个工作日内(不包括现场踏勘、商务谈判和设计施工等时间)。
实行“三零”服务低压非居民用户供电报装全过程时间在7个工作日内;
将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的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在6个、16个、31个工作日以内。
八、办理结果
水电气网等具备接入能力
九、收费征税
(一)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54号)、《四川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等要求。
(二)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涉及外线行政审批的依据有关规定收取道路占用、挖掘修复或绿化占用等费用。
十、其他
预约办理:可预约。
中介服务:无中介服务。
特殊程序:涉及现场踏勘、设计施工等转外环节。
十一、服务信息
咨询电话0833-2523609
监督电话0833-12345
办理人操作指南
一、“一件事”全过程
二、受理环节
(一)受理事项
报装受理事项包含:联合报装、供水报装、供电报装、供气报装、通信报装、广电报装。
(二)受理渠道
线上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
线下受理: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三)受理材料
1.企业报装申请受理材料:乐山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业务申请表
2.外线工程行政审批受理材料:详见外线工程审批申请表
三、外线工程联合审批环节
(一)审批申请
涉及外线工程行政审批的,由水电气网服务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二)外线工程联合审批流程
(三)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四、行政审批结果环节
在审批时限内,对材料无误、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许可,牵头单位组织出具联合审批结果;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一次性告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