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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不一增丨井研县:立足实际 先行先试 提质增效助力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1-09-14 14:36    来源: 四川建设发布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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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按照省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为优化涉改乡镇市政设施配置,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江油市、井研县、阆中市、宜宾市叙州区开展“两不一增”专项行动(不过度建设市政设施、不降低维护管理水平、增强村镇建设管理能力)先行先试。

自2014年以来,井研县共建成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27个,日处理能力1.027万吨,建设截污干管64.5公里。其中7个污水处理站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20个污水处理站达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实现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随着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推进,井研县将环境容量大、土地资源充足、常住人口较少的乡并入镇,加之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乡镇人口向县城、中心镇转移,撤并乡镇人口逐步减少,部分污水处理站设计缺陷显现,预计进出水量远远高于实际,运行负荷率偏低,环保作用发挥受限。同时,运维费居高不下,财政负担压力大。为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实施“两不一增”专项行动,让污水设施配置更加合理,环保投入节约有效发挥作用,井研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两项改革”后的新形势新问题,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为重点,先行先试开展“两不一增”专项行动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提质增效优化方案,1个站初步完成试点工作。

试点之前先调研

井研县政府通过工作方案后,井研县住建局工作专班立即对被撤并乡的区域分布、实际居住人口、地形地貌、产业发展态势等几方面进行了全面调研。调研采取镇、县、专业设计机构联动方式,共派出工作人员40余人(次),采集数据指标共两大类11项(一类为污水处理站现行状态:原设计处理量、原设计排放标准、原处理工艺、原出水水质;二类为被撤并乡实际人口、地形地貌、产业发展、调整方式、处理量、排放标准、设备采用),为推进试点夯实了基础。

论证评估先“算账”

一是算好效果稳定帐。按照《关于组织有关县(市、区)先期开展“两不一增”行动的通知》中“鼓励采用低成本、易维护、易监管的处理工艺,不搞污水排放标准一刀切,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不强制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的精神,井研县住建局和生态环境局沟通对接,初步建议7个试点站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保证试点站处理效果长期稳定。

二是算好试点运维帐。7个试点站的费用按照设计水量×75%×运行成本4.0元/吨×365天的方式进行核定,但实际处理量远远低于设计水量,导致运维费居高不下,财政负担压力大。经对试点前后支付的运维费详细比对及反复核算,试点后这7个站的运维成本将降低70%左右,财政压力将大大降低。

三是算好试点效益帐。通过概算,7个污水处理站需改造费用约240万元,年运营维护费节约152.55万元,用一年或者两年节约的运维费就基本能实现长期低成本高效运行的目的。

以原大佛乡(常住人口408人,其中学生和老师110人)为例,生活污水处理站改造前设计日处理能力300吨,采用MBBR+MBR膜生物好氧生化工艺,设计排放标准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现实际日处理规模21吨,每月运营费2.7万元。改造后,设计日处理能力30吨,采用A2O+MBBR处理工艺,设计排放标准为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26-2019),改造费用约45万元。概算每月运维费3474元(按3.86元/吨计算),月减少费用约23000元,减少率约87%。


大佛乡污水处理站改造前后对比

大佛乡污水处理站改造前后对比

试点之前先“试点”

试点工作没有现成的模板,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为了保证工作顺利推进,井研县住建局在优化试点方案的同时,选择原大佛乡污水处理站开展试点前的试点工作,对新建点的论证、一体化设备设施的选择、处理工艺的确定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并迅速推动落实。目前,该站点已初步完成设备安装,即将进入运行调试。

先行先试工作的开展,让井研县重新审视了污水处理工作面对的新形式新问题,给原本建设提供了修正的机会。按照“实事求是、减量提质、共建共享”的原则,井研县住建局将继续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试点工作,统筹推进解决被撤并乡存在的污水处理问题,让市政设施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运营管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长效发挥为基层服务、为环保服务。

来源:四川建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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