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完善高级工程师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7 14:47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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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设工程职称人员信息核对和采集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函〔2021〕1026号)文件规定及省厅反馈高工信息,现请以下高级工程师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于2021年11月26日前到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春华路西段553号408办公室)完善高工相关信息,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名单附下)
特此通知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5日
(联系人:朱玉,联系电话:213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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