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对两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乐住保通〔2018〕38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2018年5月31日,6月4日,市住保局专项检查组相继对18℃森林、凤凰国际、蘭台府、万达广场、森林城、棠颂府、天著、天屿楼盘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5月31日,在检查中发现部分楼盘存在一房一价表未公示在销售现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未公示在售楼部醒目位置,取得预售的房源未全部公示,销售人员标牌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在现场提出意见,要求各楼盘立即整改。6月4日,检查组再次对在售楼盘进行了检查。其中,18℃森林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未公示在醒目位置;蘭台府、凤凰国际办理了预售许可证的楼盘未公示一房一价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未公示在醒目位置。最后,检查组还对即将预售的天屿楼盘项目进行了指导。
除对以上存在问题的项目楼盘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按照《四川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川建房发〔2016〕606号)规定,我局对四川鸿博置业有限公司(凤凰国际)、乐山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蘭台府)各扣减信用分2分。该通报在市住建局网站上公布,希望我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引以为鉴,强化诚信建设,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和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