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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报国村—黄湾村生产便道(步行道)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单位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9-14 09:41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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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乐山高新区新城建设局、峨眉山景区规划建设环保局、乐山大佛景区规划建设交通局,各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6号)和《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18〕1号)规定,现就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报国村—黄湾村生产便道(步行道)建设项目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中出现质量重大缺陷,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报国村—黄湾村生产便道(步行道)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眉山旅游公司),施工单位为峨眉山鑫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造价咨询单位为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森公司)。2020年6月,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乐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站投诉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项目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中出现重大错误,给建设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我局接到投诉后,抽调人员组成了调查小组,启动调查程序。

经查,2019年12月,峨眉山旅游公司与鑫森公司签订造价咨询合同,由鑫森公司负责编制“报国村—黄湾村生产便道(步行道)建设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资质甲级(证书编号:甲171151***),本项目负责人刘澜(身份证号:5111811***),造价工程师陈翰林(注册证号:建造1551***),造价人员卢燕(川080O***)。

鑫森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峨眉山旅游公司提供了编制的“报国村—黄湾村生产便道(步行道)建设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8425106元。其中鑫森公司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第37项钢梁、第38项钢支撑、第39项钢走道项目特征描述中均无施工图设计的底、中、面六遍油漆内容,但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又包含了施工图设计的三项油漆组价。2020年1月峨眉山旅游公司将鑫森公司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报峨眉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审定招标控制价7325659.47元(含油漆组价)。

2020年4月,中标承建的峨眉山鑫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工后,向峨眉山旅游公司提出招标工程量清单第37项钢梁、第38项钢支撑、第39项钢走道共计约165吨钢结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未描述油漆涂装,中标报价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组价中未包含该部分油漆涂装价格,主张增加1868311.8元合同价款。因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经发包承包双方协商,确定909222元作为该部分油漆增加费用。

经查,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三、处理决定

1、依据《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18〕1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J-3-01“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对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记入不良行为扣6分。

2、依据《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18〕1号)对造价工程师陈翰林记入不良行为共计扣8分,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R-2-08“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所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误差超过规定幅度或质量有重大缺陷”,记入不良行为扣4分;R-2-11“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记入不良行为扣4分。

望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造价执业人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循《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保证咨询成果质量。

特此通报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1日

(联系人:杨郁葱,联系电话:2137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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