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逸都”小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告 乐房产中心公〔2022〕27号
“嘉美逸都”小区相关业主:
你小区业委会向我中心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维修内容:小区消防设备、外墙维修。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97855.1元,对小区外墙进行维修,涉及相关业主列支户数374户,列支面积42056平方米。此次共374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经统计,共296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79.14%,产权面积32929.4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8.30%。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149764.79元,对小区消防设备进行维修,涉及相关业主列支户数399户,列支面积41635.85平方米。此次共399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经统计,共294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73.68%,产权面积31586.66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5.86%。
根据《民法典》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期: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5日),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