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住建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11 16:30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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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新城建设局、大佛景区规划建设交通局、峨眉山景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城投集团,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物业企业、燃气经营单位:

3月8日,省地质灾害指挥部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尧斯丹副省长在会上作出重要讲话,要求及早谋划部署地灾防治各项重点工作,全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职尽责

我市地质构造复杂、地形地貌多样,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同时今年汛期降水偏多区域与地灾多发易发区高度重叠,防灾减灾形势严峻复杂。各地住建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防灾减灾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对住建领域安全的极端危害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地灾”,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整改、预警信息闭环、科技手段应用、防灾责任压实等工作,筑牢安全防线,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环境。

二、全面开展排查,严防次生灾害

(一)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各在建项目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指导项目重点查找施工现场及驻地工棚等临时设施,特别是临山、临河、临沟渠项目等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措施的薄弱环节,做好深基坑、高边坡安全检查和动态监测工作。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销号,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对隐患险情严重的,要责令停工、停产整顿,通过提前预防落实监管措施,实现隐患险情归零,坚决避免在建工程因灾伤亡事件的发生。

(二)各地住建部门要持续抓好全市城镇、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整治,特别是城乡老旧危房、用作经营性农村自建房、违法违规建设房屋,地灾点、低洼地带、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高危区域的房屋,以及已遭受灾害致损房屋建筑隐患整治,务必在6月底前达到房屋整治率100%,确保危房不住人。要督促物业企业加强住宅小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于高堡坎、地陷区域要加强监测警示,及时会同业主做好隐患整治。要充分利用自然灾害普查成果,结合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整治,进一步摸清房屋建筑底数和自然灾害受灾风险,为科学预防和精准整治奠定坚实基础。

(三)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暴雨汛期等特殊时段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公园大型堆土山体、危石及假山雕塑、滑坡地带监测和巡查,完善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和整治塌陷、垮塌和位移隐患。要开展污水处理厂、城镇燃气管、门站、储存站、灌装站等重点市政公用设施及周边地质状况评估,针对地灾易发区域采取加固措施,防止污水和易燃易爆有害气体泄漏。

三、加强监测预警,落实主动避让

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强化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隐患信息收集,一旦发现重大地灾隐患和险情要及时上报属地政府。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工作措施,明白处置响应要求和操作流程。降雨期间,要落实专人对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及周边风险隐患巡查。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等应急力量调配,提前设计疏散转移线路。特别预警信息发布后,要立即停工、停用,果断避险转移、撤离人员,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要开展好一线工人和周边群众应急疏散、安全避险知识宣传教育,要按规定组织各类防灾救灾应急演练。切实做到有预警就有调度、有要求就有检查,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和最小工作单元,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落实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各地住建部门要做好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值守工作,确保在灾情、险情发生时能够及时按照信息报送要求上报。做好应急人员、物资准备,确保紧急情况下能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特此通知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0日

(联系人:黄奇,联系电话:21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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