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心城区在建工地安全生产、扬尘防治“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21-06-02 14:07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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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5月31日,我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结合市质安站“三级巡查”,对中心城区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乐山一职中新校园建设(一期)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扬尘防治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

1.塔式起重机安装前未办理安装告知、备案手续;

2.汽车吊、混凝土泵车作业场地部分未硬化,支撑不平衡;

3.门式起重机吊装运行平稳性差,水平晃动幅度大;

4.配电箱无电工巡检记录、电路图,用电设备存在私拉乱接现象;

5.广告牌搭设人员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

(二)扬尘防治

1.围挡喷淋部分未开启;

2.无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带泥出场;

3.施工便道未完全硬化,未及时洒水降尘;

4.部分裸土未覆盖;

5.土石方挖运未湿法作业。

二、整改要求

对上述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通报批评。

(一)乐山一职中新校园建设(一期)项目立即停止塔机安装作业,禁止使用,确保安全,在项目未完成施工许可相关手续前禁止施工作业;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立即进一步完善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增加雾炮机等设备,严格落实“六不准、六必须、六个百分百”,务必加强施工现场人员(含分包项目)的安全意识教育,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整改情况于6月5日前报市质安站。

(二)中心城区各在建工地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切实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全面筑牢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懈怠情绪和侥幸心理,严阵以待、严防死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管理、扬尘管控取得实效。

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建筑施工“创安2021”监管执法行动和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持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频率,全面检查一线人员履职到位情况,全力整治违规违章操作行为,绝不容忍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缺失,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推动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最严责任,强力推进风险隐患“清零”。

附件:在建工地安全生产、扬尘防治“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统计表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日

                               在建工地安全生产、扬尘防治检查情况统计表

序号

项目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问题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内业管理

人员履职

1

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

乐山市中建一局苏稽新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广告牌搭设人员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

2.汽车吊吊装场地部分未硬化,支撑不平衡;

3.门式起重机吊装运行平稳性差,水平晃动幅度大;

4.配电箱无电工巡检记录,无电路图;

5.存在用电设备私拉乱接现象。

1.无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带泥出场;

2.施工便道未完全硬化,未及时洒水降尘;

3.部分裸土未覆盖;

4.土石方挖运未湿法作业。

2

乐山一职中新校园建设(一期)项目

乐山苏稽新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华建利安建设集团

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塔式起重机安装前未告知主管部门,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

2.混凝土泵车个别支腿支撑地面未硬化,防倾覆措施不到位;

3.配电箱无巡检记录,无电路图。

1.围挡喷淋部分未开启;

2.部分裸土未覆盖。

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方案要素缺失,方案交底对象存在错误、遗漏问题,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无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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