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指导局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确保各党(总)支部工作规范开展,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中实行工作纪实、党员签到等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记实制。各党(总)支部要以大事记、列表等形式,认真、真实、简要地记录党支部开展的每一项工作。记实可以是条款式、简明扼要的内容,但必须包含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工作内容等基本要素。同时,要注意保存影像资料等印证材料。
二、党员签到制。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实行签到制,每一名参会人员要在签到册上亲笔签到,严禁代签。签到可使用《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亦可于每次会前专门制定签到表。党员参加党小组会、党支部大会的情况要注意与《四川省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相互印证,严禁弄虚作假。
三、资料归档制。各党(总)支部要将党的工作资料实行专卷归档,分门别类保存好相关资料,党的工作要留有痕迹,防止空口无凭。党组织工作档案要注意与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档案进行区分,由党组织落实专人进行维护管理。
四、季度通报制。各党委委员要认真履职履责,督促指导好联系单位的“两学一做”工作开展,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各党支部要主动对接联系的党组成员和督导的党委委员,并在每月1日前向局直属机关党委上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含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信息及图片影像资料等),局直属机关党委每季度将对局属各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上报市直机关党工委。对工作落实不力、消极懈怠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调整。
各党支部在贯彻各项工作制度的过程中,要注意用好用活《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尽可能的将工作情况集中反映在工作手册中。同时,《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和“两学一做”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对所属党支部年终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