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乐山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法制
我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法治工作要深入贯彻省住建厅《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法制工作要点》、《乐山市依法治市2017年工作要点》,围绕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事业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住房城乡规划建设系统依法行政,逐步建成法治健全、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制政府部门。
一、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执政
(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按照《2017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计划》,认真落实局党组会前学法制度;推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及任期内定期考评制度。同时,紧紧围绕依法治市这个重点,注重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领导和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坚持好全面依法行政和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管理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党风党纪教育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发挥好立法在保障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着重围绕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点领域,广泛开展好立法调研、论证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乐山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工作要求,完成好《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
三、聚焦转变部门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完成好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对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省、市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主动做好承接。同时,要加大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要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可能造成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社会不稳定影响等情况的对象要适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依法解决好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公信力。
3.确保行政权力平台和监察平台依法合规运行。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权力清单之外无权力,确保住建系统行政权力在网上运行,杜绝“不上网”和事后补录。同时,全系统要实时对行政权力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做好报备和数据录入工作。
4.推进依法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系统、内容、制度保障三个层面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要严格落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依申请规范公开和限期答复制度。
(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进一步清理和完善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政府办《关于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便笺〔2017〕-14)要求,对我局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明显不适应社会需求、不利于民间投资、超期适用和部门不再执行等情况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废止建议,对标有“暂行”性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修订,对继续适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重新梳理。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
2.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明确行政决策范围、权限、规则和程序,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3.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要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防护盾”的作用,在行政权力运行中,以防止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方面产生重大问题。
(三)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库。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分级审核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案件移送和回复制度,管理部门巡查发现的案件应即时移交,杜绝截留、变通处理现象;案件查处部门应及时对接,启动查处、主动回复,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提升依法管理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的公信力,确保各项制度在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
3.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邀请省内法律专家,组织全局系统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及专业培训;邀请市内专家,组织行政执法案卷点评。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水平。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案件审查、行政复议决定和复议监督等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同时,进一步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完善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重点协调解决住房保障、落实私房政策、房产纠纷、民工维权、质量安全、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3.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实施法定途径分类受理,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五、全面落实法治保障措施
1.强化综合目标考核。将推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纳入全系统年度目标考核,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全系统综合目标考核、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把依法行政考核情况作为衡量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2.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按照印发的《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部署安排,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城乡规划以及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组织建设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深入推进多层次依法治理,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将宪法宣传贯穿到法治宣传的始终,依托“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阶段性开展法治宣传。
3.继续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深入抓好“法律七进”,开展“回头看”,做好梳理评估,健全完善“法律七进”大数据平台,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录入“法律七进”活动开展的相关情况,杜绝“不上网”和事后补录。强化责任主体,对“法律七进”逐个完善,落实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强化针对性,根据不同单位和人群,分门别类进行普法,分类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