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中心城区建设工程升级“建安网”系统的通知(乐住建发〔2019〕86号)

发布时间: 2020-06-12 11:02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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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各建设、施工单位:

自2013年在中心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实行视频监控管理和扬尘在线监测以来,“建安网”系统在推进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强化施工现场过程监管,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根据《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建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建质函〔2016〕183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智慧工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决定在中心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升级“建安网”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功能

(一)原有系统功能

1.视频监控。

2.扬尘在线监控。

(二)升级后系统新增功能

1.新增自动喷淋系统,将其与现有扬尘监控系统进行整合,实现扬尘监控和自动喷淋的联动。

2.新增塔机、施工电梯智能安全监控系统和驾驶员身份识别智能系统。

3.现场摄像头全部更换为高清摄像头。

二、“建安网”系统安装范围

(一)除满足下列第二条情况以外的,凡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均应安装“建安网”系统。

(二)满足少量土石方、无危大工程、周边无大量建筑、主体不超过三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小型建筑和无桥涵的市政工程、室内装饰装修项目可视情况不办理“建安网”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控。

(三)已安装“建安网”系统的在建项目,在与原运营商(中国联通)签订的合同(预付款)到期后,应对现有“建安网”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实现新功能。

三、运营商和运营模式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建安网”系统的行政主管部门,经参照政府采购模式组织竞争性谈判,由中心城区8家规模较大的开发商、施工单位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和成都杜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运营商”)为“建安网”新的运营商,负责“建安网”系统的改造升级、维护和综合管理。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利用“建安网”系统对工地状况进行远程视频监督和管理,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建安网”系统实行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授权权限,也可使用该系统对所属工地实施远程视频监控和管理。授权权限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确定。

(三)塔机和施工电梯安全监控系统,可由运营商提供系统,收取服务费并接入“建安网”;也可以由施工企业自行购买符合接入系统数据要求的监控系统,免费接入“建安网”(不收取服务费)。以上两种方式施工单位可自行选择。

四、安装要求

(一)摄像头安装数量及位置

摄像头安装数量及位置仍按原市住建局《关于在中心城区建设工程实行视频管理的通知》(乐住建发〔2013〕116号)执行。

视频管理摄像头应安装于工地大门口、人员进出场刷卡门口、工地最高点(塔吊、物料提升机顶端)、材料储备(加工)区、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面等关键位置。

按《关于在中心城区建设工程实行视频管理的通知》(乐住建发〔2013〕116号)文件要求,摄像头安装数量应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确保无死角,并满足以下规定:

1.房屋建筑工程

(1)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的不少于3个;

(2)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的不少于5个;

(3)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少于6个;

2.市政设施工程

(1)工程造价0.1亿元至1亿元的不少于3个;

(2)工程造价1亿元至3亿元的不少于4个;

(3)工程造价3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个;

3.轨道交通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停车场、车辆段的摄像头安装数量参照房屋建筑工程安装标准执行。

(二)塔机、施工电梯智能安全监控系统和驾驶员身份识别智能系统

所有在用的塔机、施工电梯均应安装智能安全监控系统和驾驶员身份识别智能系统。

(三)扬尘监控和自动喷淋系统

所有除上述“‘建安网’系统安装范围”第二条规定以外的项目,均应安装扬尘监控和自动喷淋系统。已安装扬尘监控的项目,均应加装自动喷淋系统,实现扬尘监控和自动喷淋的联动。

五、其他

(一)建设单位在办理新建工程监督手续时,应提交施工企业与运营商签定的建安网服务合同。(运营商对口负责人:刘智,电话:13308214908;张茹梅,电话:13981378490;地址:乐山市中区二号桥东岸移动公司)。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时,应提交运营商出具的费用结清证明。

(三)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相关要求,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应当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安装工作并实现联网功能。为切实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通知,加快建筑工地其他智能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具体条款自行与运营商洽谈。

六、本通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心城区“建安网”设备收费标准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5日

(联系人:李世超;联系电话:2111131。)


附件

中心城区“建安网”设备收费标准

经参照政府采购模式组织竞争性谈判,由中心城区8家规模较大的开发商、施工单位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审,运营商在增加了大量服务内容、提高了服务质量的同时,降低了收费,减轻了施工企业负担,具体收费标准为:

一、视频监控系统部分:资费标准为每个工地400元/月/点位(含设备租用和数据传输费用)。由施工单位向运营商支付监控服务费,设备押金3000元/点位,合同结束设备完整回收后,押金无息全额退还。

二、塔机智能安全监控系统部分:服务费为100元/月/点位。施工企业按统一技术要求配置,可自行购买或租赁。如由运营商提供塔机监控系统,需收取服务费,并接入“建安网”,设备押金5000元/点位,合同结束设备完整回收后,押金无息全额退还。施工企业自行购买塔机监控系统的,免费接入“建安网”,不收取服务费。以上两种方式施工单位可自行选择。

三、施工电梯安全监控系统部分:服务费为0元/月/点位。施工企业按统一技术要求配置,可自行购买或租赁。如由运营商提供施工电梯安全监控系统,收取服务费,并接入“建安网”,设备押金5000元/点位,合同结束设备完整回收后,押金无息全额退还。以上两种方式施工单位可自行选择。

四、扬尘在线监测和喷淋系统部分:数据传输费为200元/月/点位。扬尘监测系统及自动喷淋系统的硬件设备,由施工单位自行按技术要求购买、安装连接、调试。喷淋联动软件由运营商负责开发、安装、调试,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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