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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本级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2-08 11:21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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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了《乐山市市本级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乐住建发〔2021〕2号),以下简称:《办法》)。下面对该文件进行简要解读说明: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经纪行为,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标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要求。此次发文,是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及领导批示,以近期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构建诚实守信市场环境,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既是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是解决民众关切的需要。

二、《办法》的制定过程

办法的起草是根据国务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规定并学习借鉴有关城市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形成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市级相关部门、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及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意见建议后,进行多次修改完善,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会审定下发。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总的目的是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市场环境,通过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与信用体系挂钩的管理办法,推动房地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办法分为总则、信用信息分类和采集、信用等级评价和发布、信用信息评价结果运用、附则等五部分内容,诠释了推进经纪机构销售信用信息管理的目的和意义,重点在于记分标准以及成果应用,体现了我局对于经纪机构销售行为中各环节的风险点实施精准的监管措施。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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