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发布丨最新!乐山主城区维修资金交存新规来了

发布时间: 2021-09-15 11:40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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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资金,也是房屋的“养老金”。

近日,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乐山主城区维修资金交存工作的通知》,旨在防范化解因维修资金交存不齐,导致后期无法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有效的改造及维护的问题。

《通知》明确,自2021年9月1日起,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前,应先打印维修资金交款通知书,由开发建设单位按房屋预测面积代为足额交存维修资金或房屋购买人按房屋预测面积足额交存维修资金,待首期维修资金交存至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后,才能进行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

开发建设单位、房屋购买人按预测面积足额交存维修资金的,待交房时凭房屋实测报告、已足额交存维修资金票据到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按房屋实测面积办理补差或退款的变更手续。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首次登记时一次性足额交存其自留和未售部分房屋的维修资金;房屋出售后由购房人向开发建设单位交纳该物业的维修资金,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

2021年9月1日之前签订的网签合同按原《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乐山市主城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管理的通知》执行,交存节点为:集中交房时交存;零星交房时交存;办理首次登记时交存。

需要注意的是,为提高交存维修资金的工作效率,充分方便群众交存维修资金,2021年9月1日以后,在原柜面交存方式外新增专用POS机交存、在线交存(微信/支付宝),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指导购房人进行维修资金交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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