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1年全市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条件 核查处理决定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12-28 17:25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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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整顿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0号)、和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不达标企业资质条件进行核查并于2021年9月8日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进行公示。经复查,峨眉山工程地质勘察队在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企业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资质”之规定,对于整改期满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峨眉山工程地质勘察队将上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予以撤回其企业资质证书,现予以通告。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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