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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政协第八届二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01 10:37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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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乐山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运用‘共享电梯’解决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困难的建议”的提案,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和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经济工作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主城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完善我市主城区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居住品质,改善既有住宅居民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1〕14号)文件精神,已出台《乐山市主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新《实施方案》中已将动议表决、办理程序、财政补贴等进行了调整。

当前有部分公司推出了“共享电梯”概念,其模式通常为免费安装后按次(按月)收费,或利用所谓的“屋顶光伏”等减免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虽然部分小区通过安装“共享电梯”解决了各个环节的问题,但很多业主为了省钱不愿意乘坐电梯或是尽量少乘电梯,最终导致电梯安装单位一直处于亏本运营状态。从全省情况看,这类模式对安装公司资金要求高,公司收回成本慢,目前全省已尝试安装“共享电梯”10余台,除1台尚在勉强运营外,其余均停运或烂尾,省上对此下发了警示性通报。因此我局建议业主在选择电梯安装方式时,对所谓的“共享电梯”模式仔细甄别。

最后,再次感谢贵委的建议,希望贵委多关注、多支持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局工作更好地开展。

联系人:乔民

联系电话:2113239,13990620933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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