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第四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乐山市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第四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峨眉山市因雨污混流、老旧管网破损严重且改造工作滞后等原因,每天约0.6万吨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岷江。城区污水处理厂因进水浓度低而长期运行不正常,2016年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不到70毫克/升,2017年1至7月仅82毫克/升。峨眉山市政府虽然于2013年1月召开常务会决定彻底解决雨污混流问题,但之后未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考核,导致有关工作未落实,并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后仍没有整改到位。 |
责任单位 |
乐山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
责任人 |
张 彤 |
联系电话 |
0833-2487675 |
整改目标 |
强化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得到提高,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
整改措施 |
1.峨眉山市委、市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研究不少于6次。 2.乐山市明确1名市级负责同志专门负责,制定推进方案,倒排工期,实行月调度,纳入年度目标任务,严格考核。峨眉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分片包干,包排查、包整治、包效果,每2个星期召开1次整改碰头会,督促整改工作。 3.峨眉山市纪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成立联合督察组,强化跟踪督查,通报进展情况,将各项措施推进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4.2018年8月底前完成污水管道病损排查整治和“两堰一沟”雨污分流工程,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9年6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的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工作,提高污水收集率。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峨眉山市确立了打造“绿水青山典范城市”总体定位和生态立市、文旅兴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截至2019年3月峨眉山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研究环保工作41次。 2.乐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亲自督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作为牵头督办市领导,组织制定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倒排工期,纳入目标考核,实行月调度,截至2019年1月已完成整改,共调度13次。峨眉山市委、市政府于2017年12月成立污水管网排查指挥部,抽调8名县级领导,组织200余人,分8个片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家底。2018年3月成立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问题整改总指挥部,由峨眉山市委书记、市长任总指挥长,13名县级干部为副指挥长负责分项整改工程,8名县级领导分片包干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严格执行每2周1次碰头会,截至2019年1月已完成整改,共召开碰头会26次。 3.峨眉山市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指挥部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截至2019年1月已完成整改,已开展专项督查20次,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内容。 4.投入6500万元,于2018年8月底完成饿涝堰、茅草堰和名山路排洪沟“两堰一沟”等11条堰渠雨污分流改造;投入460万元,于2018年8月完成706处管网“病损点”排查整治(其中非开挖修复75处);投入28000万元,于2018年12月30日完成老城区41条街道雨污分流改造,铺设管网25.75公里;投入4000万元,于2019年1月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的符溪镇、桂花桥镇集镇片区配套管网建设,新建污水管网19公里。通过全面整改,峨眉山市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整改成效显著。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污水处理厂日均进水COD浓度为184.50mg/L、日均处理水量为4.0155 万吨。同比COD浓度提升67.19mg/L,日均处理水量下降 2.4855 万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