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8 17:07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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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安排,2021年度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已启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建行规〔2020〕14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的12月31日。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查推荐、主管部门(单位)审核、住房城乡建设厅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申请个人用户注册并完成人脸识别(下载“天府通办”APP),依次点击“直通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在线申请”进入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02.61.90.35:9999/),按照系统提示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打印出带条形码和水印的申报材料。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有关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现场审核。

(三)部门审核

各区、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限制,在劳动关系所在地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查、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2.现场收件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请予支持。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申报评审受理地点:春华路集中办公区408办公室(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破格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技术成果登记、职业资格证书、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

(二)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均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材料种类和数量如下:

1.《评审申报材料目录》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相纸冲印的近期标准一寸免冠照1张,粘贴在“基本情况”页指定位置。“任现职期内本人思想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本人需在落款处签署姓名及日期。

3.《四川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推荐表》、本人破格申请各1份(仅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4.享受倾斜政策、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胶装成一册,纸质材料装订时《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侧面(书脊)注明申报类别(高级工程师)、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六、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320元(含答辩费80元)。

七、注意事项

(一)加强政策宣传学习。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在官方网站设置的“职称政策”专栏http://jst.sc.gov.cn/scjst/zczc/zhuanlan.shtml),“基本条件”等相关政策进行解读。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的“职称政策”专栏查询或下载“基本条件”等政策文件,务必认真学习领会,仔细阅读系统中的填表说明和备注栏内容,做好系统填报及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和类别。职称评审对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申报人要通过材料(业绩成果、个人总结、学术成果等)、答辩等方式,将本人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取得的技术成果充分展现出来。申报人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以及申报系统中的工作类别说明和专业适用范围,在相应的工作类别(建设科研、建设设计、建设施工、建设管理、建设运维)栏目里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三)诚信申报和推荐。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通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将使用第三方检测平台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论著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记入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

(四)严格审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诚信推荐。各地住建和人社部门需对申报人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严格审查,并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等要件进行核验。各级负责职称材料审查的部门(单位)要在所有复印材料上加盖原件审验章、审查人签名、审查时间,并加盖审核部门(单位)公章。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学位网”,网址为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

(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2021年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文件内容执行,专业科目根据申报专业自行选择学习。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评价参考。

八、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1日        

 

(联系人:朱玉,联系电话:213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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