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资质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第十一批次)

发布时间: 2022-06-28 09:56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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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领取须知:

1、受理通知单原件(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如无法提供受理通知书,需法定代表人带情况说明及以下材料办理取证,说明中应明确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负责);

2、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邮寄方式: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邮寄方式: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全套(交件时已交回的除外,新办企业除外)。

证书领取地点:

一、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房产监管科(211室)领取、换发证书。(疫情期间,可选择邮寄方式(企业自行支付)领取,将“证书领取须知”的材料先行邮寄至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房产监管科211室,联系电话:0833-2109077)。

二、按照川建审发﹝2018﹞839号文件,房地产开发资质在通告发布后,依照通告上注明的领取时间到所在市、州(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换发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公示,并在公示期间对部分申请人申报的业绩进行了抽查、核查,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本通告中凡业绩核查不属实的许可事项,不批准其该项资质,并自本通告之日起半年内不受理企业此项行政许可申请。

详情请登录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s://szjj.leshan.gov.cn/。

备注:1、通告前,系统将对申报人员进行比对查验,在申报期间请勿变动相关上报人员,以免影响审查决定;

2、本批次未列入核准通告的企业,尚在业绩核查中。

附件:房地产资质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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