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江峰阁”小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 资金的公告 乐房产中心公〔2021〕29 号
“凌江峰阁”小区全体业主:
市中区凌江峰阁小区业委会向我中心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维修内容:小区3幢、4幢外墙、地面沉降、地下排水管网及围墙维修。
业主表决情况:
你小区3幢外墙维修,申请使用维修资金50834元,涉及相关业主150户。此次共150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产权面积共20824.32平方米。经书面表决,117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78%,产权面积16396.9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8.74%;33户反对,占总户数的22%,产权面积4427.35平方米,占总面积的21.26%。
你小区4幢外墙维修,申请使用维修资金72685元,涉及相关业主228户。此次共228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产权面积共29776.46平方米。经书面表决,168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73.68%,产权面积22131.99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4.33%;60户反对,占总户数的26.32%,产权面积7644.4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25.67%。
你小区地面沉降、地下排水管网及围墙维修,申请使用维修资金301905元,涉及相关业主517户。此次共517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产权面积63133.39平方米。经书面表决,371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71.76%,产权面积47493.04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5.23%;146户反对,占总户数的28.24%,产权面积15640.35平方米,占总面积的24.77%。
根据《民法典》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公示期: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9日)内,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本公告在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上公布)。
特此公告。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