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气东升”小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告 乐房产中心公〔2022〕15号
“紫气东升”小区9幢相关业主:
你小区业委会向我中心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维修内容:小区9幢1单元、9幢2单元、9幢3单元电梯维修。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8600元,对小区9幢1单元电梯进行维修,涉及相关业主66户,列支面积8342.64平方米。此次共66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经统计,共51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77.27%,产权面积6483.84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7.72%。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21167元,对小区9幢2单元电梯进行维修,涉及相关业主47户,列支面积5485.38平方米。此次共47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经统计,共33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70.21%,产权面积3815.1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69.55%。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21167元,对小区9幢3单元电梯进行维修,涉及相关业主48户,列支面积4966.71平方米。此次共48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经统计,共34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70.83%,产权面积3370.4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67.86%。
根据《民法典》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期: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6日),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