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峰景”小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告 乐房产中心公〔2022〕16号

发布时间: 2022-05-13 10:55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北城峰景”小区3幢、8幢相关业主:

你小区业委会向我中心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维修内容:小区3幢1单元、8幢1单元电梯维修。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34312元,对小区3幢1单元电梯进行维修,涉及相关业主列支户数64户,列支面积6125.44平方米。此次共64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经统计,共44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68.75%,产权面积4186.68平方米,占总面积的68.35%。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34312元,对小区8幢1单元电梯进行维修,涉及相关业主64户,列支面积6112.32平方米。此次共47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经统计,共44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68.75%,产权面积4227.59平方米,占总面积的69.17%。

根据《民法典》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期: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9日),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2年5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电话:0833-2134404

网站标识码:5111000014          蜀ICP备11010642号-2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