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御风庭”小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02 14:46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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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房产中心公〔2023〕23号

“城际御风庭”小区1栋1单元、2单元、3单元、4单元全体业主:

你小区业主委员会向我中心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内容:更换电梯钢丝绳。

你小区1栋1单元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24521.00元,更换电梯钢丝绳。此次更换涉及相关业主87户,面积8087.79平方米。此次共87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经统计,共65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74.71%;同意产权面积6037.39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4.64%。

你小区1栋2单元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24521.00元,更换电梯钢丝绳。此次更换涉及相关业主107户,面积8963.00平方米。此次共107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经统计,共76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71.02%;同意产权面积6457.9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2.05%。

你小区1栋3单元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12260.50元,更换电梯钢丝绳。此次更换涉及相关业主86户,面积8963.00平方米。此次共86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经统计,共64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74.41%;同意产权面积5988.31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4.84%。

你小区1栋4单元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24521.00元,更换电梯钢丝绳。此次更换涉及相关业主109户,面积9162.99平方米。此次共109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经统计,共84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77.06%;同意产权面积7112.53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7.62%。

根据《民法典》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期:2023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11日),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33-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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