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华台”小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告 乐房产中心公〔2023〕41号
“皇华台”小区全体业主:
皇华台小区业委会代你们向我中心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维修内容:室外地面渗水、防水处理及彩色路面改造。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全体业主维修资金155788.68元对室外地面渗水、防水处理及彩色路面改造。此次维修涉及相关业主431户,面积44597.63平方米。此次共431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参与表决面积44597.63平方米。经统计,共256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参与户数的59.40%;同意产权面积26556.3平方米,占列支总面积的59.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期: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9日),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33-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