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州长卷天玺”小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告 乐房产中心公〔2023〕56号
“嘉州长卷天玺”小区8幢1单元全体业主:
嘉州长卷天玺业委会代你们向我中心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维修内容:更换小区8幢1单元电梯钢丝绳。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8幢1单元业主维修资金17740.8元,更换小区8幢1单元电梯钢丝绳。此次维修涉及相关业主148户,面积11329.09平方米。此次共148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参与表决面积11329.09平方米。经统计,共100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参与表决户数的67.57%;同意产权面积7639.69平方米,占参与表决总面积的67.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期: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33-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