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明珠”小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告 乐房产中心公〔2024〕1号
“翡翠明珠”1幢1单元、2单元、3单元、4单元,2幢1单元全体业主:
你小区业主委员会代你们向我中心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内容:维修电梯、修复地面沉降。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23311.90元,维修1幢1单元电梯。此次维修涉及相关业主户数128户,面积14937.82平方米。此次共91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经统计,共83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64.8%;同意产权面积9524.5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63.7%。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14916.00元,维修1幢2单元电梯。此次维修涉及相关业主户数132户,面积14301.30平方米。此次共93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经统计,共74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56%;同意产权面积7971.3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55.7%。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29606.00元,维修1幢3单元电梯。此次维修涉及相关业主户数198户,面积17457.13平方米。此次共136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经统计,共121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61%;同意产权面积9858.23平方米,占总面积的56.4%。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19662.00元,维修1幢4单元电梯。此次维修涉及相关业主户数128户,面积12028.70平方米。此次共98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经统计,共72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56%;同意产权面积6502.72平方米,占总面积的54%。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34781.40元,维修2幢1单元电梯。此次维修涉及相关业主户数25户,面积3230.99平方米。此次共20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经统计,共19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76%;同意产权面积2382.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3.7%。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21300.00元,修复1幢2单元地面沉降。此次维修涉及相关业主户数132户,面积14301.30平方米。此次共94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经统计,共74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总户数的56%;同意产权面积7971.3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5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期: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33-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