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房产中心公〔2024〕83号 “左邻右舍”小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告
“左邻右舍”小区1栋1单元、2单元全体业主:
通江社区代你们向我中心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内容:更新1栋1单元无限对讲系统、导向轮装置、补偿链、补偿链导向装置、轿顶反绳轮,维修轿内液晶显示屏。更新1栋2单元钢绳、无线对讲系统、补偿链、补偿链导向装置。(详见维修预算单)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13360.00元,更新1栋1单元无限对讲系统、导向轮装置、补偿链、补偿链导向装置、轿顶反绳轮,维修轿内液晶显示屏。此次更新、维修涉及相关业主户数51户,面积4621.45平方米。此次41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占列支总户数的80.39%。经统计,共41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参与表决户数的100%;同意产权面积3766.75平方米,占参与面积的100%。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17710.00元,更新1栋2单元钢绳、无限对讲系统、补偿链、补偿链导向装置。此次更新涉及相关业主户数各51户,面积3985.77平方米。此次41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占列支总户数的80.39%。经统计,共41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参与表决户数的100%;同意产权面积3247.37平方米,占参与面积的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期: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33-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附件:维修预算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