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房产中心公〔2025〕5号 “龙湾庄园”小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告
“龙湾庄园”小区1幢1号房全体业主:
竹公溪社区代你小区1幢1号房业主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维修内容:维修1幢1号房共用排污管道。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1幢1号房全体业主维修资金16114元,对排污管道进行修复。此次维修涉及相关业主7户,面积1239.12平方米。此次共7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占列支总户数的100%,参与表决面积1239.12平方米,占列支总面积的100%。经统计,共7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参与表决户数的100%;同意业主的产权面积1239.12平方米,占参与表决总面积的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现拟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期: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电话:0833-2433114;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0833-2433114;地址:市中区人民南路238号
附件:龙湾庄园小区1栋1单元1号房改造排污管道报价清单.pdf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1日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