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二轮第十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
2023-10-09 14:50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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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0833-2105886;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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