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28 17:46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根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相关规定以及乐山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听取民意、集思广益,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立法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召开立法听证会,现就有关立法听证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3月6日下午2:30

地点: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320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二、听证事项

关于《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设置行政处罚合法性、必要性的听证。

三、报名条件、时间及方式

(一)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报名顺序、所持观点、所在行业、从事专业等情况从报名人员中选取15—20人参会。报名人数不足时,由立法起草小组邀请。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旁听人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名额5—10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经确定后将另行通知。听证陈述人、听证旁听人届时应携带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护照)参加听证会。

(三)听证列席单位代表: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四、相关要求

所有听证参加人员应按时参加听证会,听证代表要围绕听证事项陈述观点和理由;听证旁听人对听证内容可以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参加人根据报名的类别,须分别填写《听证陈述人报名表》(见附件)或者《听证旁听人报名表》(见附件)。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在会前书面告知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5日下午6点。

五、联系方式

(一)报名电话: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0833—2105575。

(二)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电子邮箱:13966639@qq.com。

附件1:附件1立法听证会报名表.doc

附件2:附件2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doc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电话:0833-2134404

网站标识码:5111000014          蜀ICP备11010642号-2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