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2-17 10: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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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乐府公开办函〔20191号)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8年度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年初均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重点、思路,形成了由一把手总牵头,分管领导主要抓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了专人负责制,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同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了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的要求,深入学习解读法定事项、政策精神,努力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应制度,加大对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力度,通过集中学、自己学的形式,努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公开水平。

广泛拓展公开渠道。采取了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机制,在充分发挥乐山日报、乐山广播电视报、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优势的基础上,依托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管理系统、乐山便民政务网站、乐山市住建局官方网站等平台,开通了乐山市住建局公众微信号、微博等新兴媒体传播,及时对外公开涉及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园林绿化、保障性住房、新村建设、规划公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财务信息、各区县住建局动态等住建领域内容。

二、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工作动态534条、公示公告289条、保障性住房专栏信息9条、“乐山住建”政务微博235条、“乐山住建”政务微信850条、依申请公开15条、海棠社区舆情1059条、局领导信箱123条、参加海棠社区集中对话2次。

(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信息2条,棚户区改造主要政策补偿及奖励标准1条,其他保障性住房信息6条。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在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7年部门决算。

(三)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情况。针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复杂、敏感的情况,切实加强工作协调,做到不推诿、不拖延,确保了所有受理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5件。

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办前有要求、办中有督促、办后有结果”的要求,强化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全程跟踪督办,逐一回访落实,切实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16件,市政协提案件42件,待全部办结后,依程序进行公开。

(五)行政案件办理情况。2018年,办理行政诉讼7宗案件,办理行政复议1宗案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通过2018年的认真努力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完善,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重视还不够,不能及时将本科室的相关信息迅速地报送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程度把握不够准确。下一步,我局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确保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公开全面,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对构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和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真正把信息公开做到细致。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215日

(联系人:张泽浩,联系电话:2134106。)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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