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9-25 09:31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第二轮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至10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33-2101765;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附件:1.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2.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4.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电话:0833-2134404

网站标识码:5111000014          蜀ICP备11010642号-2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